项目概况
艾滋病所试剂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包组编号/品目号:(略)
品目名称:(略)
数量:(略)
各单项最高限价:(略)
★哨点监测试剂包括初筛试剂和复检试剂两部分,按照国家哨点监测方案的要求,初筛实验与复检实验须使用不同品牌试剂(其中每一项实验使用不同品牌即可)。
哨点初筛试剂
1:(略)
1.规格:(略)
2.原理:(略)
3.方法:(略)
4.检测样本:(略)
5.储存条件:(略)
6.运输条件:(略)
8.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且用户评价良好。若参加中国疾控EQA、临检中心室间质评、诊断试剂临床应用质量评价等评估,敏感性、特异性、功效率高者优先。
9.试剂需通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签发并提供证明材料。
(略).临床评估结果:(略)
2:(略)
1.规格:(略)
2.原理:(略)
3.方法:(略)
4.检测样本:(略)
5.储存条件:(略)
6.临床评估:(略)
7.运输条件:(略)
8.有效期:(略)
9.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且用户评价良好。若参加中国疾控EQA、临检中心室间质评、诊断试剂临床应用质量评价等评估,报告中敏感性、特异性、功效率高者优先。
(略).试剂需通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签发并提供证明材料。
3:(略)
1.规格:(略)
2.原理:(略)
3.方法:(略)
4.检测样本:(略)
5.储存条件:(略)
6.运输条件:(略)
7.有效期:(略)
8.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且用户评价良好。若参加中国疾控EQA、临检中心室间质评、诊断试剂临床应用质量评价等评估,敏感性、特异性、功效率高者优先。
9.试剂需通过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批签发并提供证明材料。
(略).室间质评:(略)
4:(略)
1.产品用途:(略)
2.检测原理:(略)
3.产品规格:(略)
4.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略)
5.产品性能:(略)
哨点复检试剂
1:(略)
1.规格:(略)
2.方法:(略)
3.检测样本:(略)
4.储存条件:(略)
5.运输条件:(略)
6.有效期:(略)
7.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且用户评价良好。若参加中国疾控EQA、临检中心室间质评、诊断试剂临床应用质量评价等评估,敏感性、特异性、功效率高者优先。
2:(略)
1.产品要求:(略)
2.功能要求:(略)
3.储存条件及效期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不低于(略)个月;
4.产品规格:(略)
3:(略)
1.规格:(略)
2.原理:(略)
3.方法:(略)
4.检测样本:(略)
5.储存条件:(略)
6.运输条件:(略)
7.有效期:(略)
8.试剂在国内市场有批量使用,且用户评价良好。若参加中国疾控EQA、临检中心室间质评、诊断试剂临床应用质量评价等评估,敏感性、特异性、功效率高者优先。
包组编号/品目号:(略)
品目名称:(略)
数量:(略)
单项最高限价:(略)
★1.产品要求:(略)
★2.预期用途:(略)
3.检测原理:(略)
4.检测方法:(略)
5.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略)
6.包装规格:(略)
7.判定时间:(略)
8.灵敏度:(略)
9.特异性:(略)
(略).产品性能:(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采购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介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