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价公告
泉州市第一医院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全院区生活垃圾、有害垃圾、零星建筑垃圾及杂物清运服务报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询价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或许可资质;
2、投标机构须对各院区每月、年、垃圾清理费用出具报价;
3、投标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机构的正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否则视为无效。本项目开标时间另行通知,若开标后经举报查实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已存在以上行为并刻意隐瞒,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
四、公示时间:(略)
文件下载方式:(略)
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和招标人充分沟通,在公示期结束前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预审文件(一份,无需密封),包括投标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证明材料(如所需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授权书、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2、报价文件(一份,密封),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五、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与总务科联系。
六、报名联系人:(略)
七、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略)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泉州市第一医院
(略)年 6月(略)日
泉州市第一医院生活垃圾、有害垃圾零星建筑垃圾、杂物清运服务
城东院区、东街院区、刺桐院区、妇产院区,负责院内生活垃圾、有害垃圾、零星建筑垃圾、普通杂物的规范清运处置,每次必须把招标方辖区内的垃圾运载完毕;不含医疗废弃物、一次性输液袋、输液空玻璃瓶。
1. 此项目为包干价,报价含院内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及零星建筑垃圾、杂物运载、处理费以及车辆、司机等所有相关费用。
2. 投标方可到现场勘查:(略)
3. 清运期间,应严格遵守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作业。每日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没有及时处理影响医院环境卫生,情节严重的院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4. 投标方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资质,配备的运载车辆应符合采购方需求,产生的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5. 垃圾收集、运输全过程中,因污物、污水滴漏、垃圾撒漏所造成的路面污染、设施损坏、人员影响及一切相关后果、损失与处罚,均由服务商全权承担。
合同期1年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