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略)
二、询价人:(略)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1)要求详见附件
(2)质保期:(略)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询价清单中未包含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工作,或甲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及费用估算,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变更,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四、报价要求: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连同询价函(加盖公章)、报价表(加盖公章)、承诺函(加盖公章)一并装订并密封盖章,缺少一样则报价无效。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略)
六、地点:(略)
项目联系人:(略)
七、本报价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工具、运输、垃圾清运、税金、管理费、利润、施工围挡、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所有施工相关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
八、本报价为含税报价,含税总价低者中标。需提供增值税专票9%。若本次报价出现相同低价,下轮采用谈判方式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开标情况决定本项目改为竞争性谈判、或重新询价。
九、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按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项目竣工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9%,甲方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款项的(略)%。
(2)剩余3%工程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付清。
(3)中标单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9%),结算时,若中标单位(供方)未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按(9%-所开发票可抵扣税率)税点扣除相应货款。
十、中标后因中标单位单方原因拒不履行的,开标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司任何形式的比价或招标项目。
十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需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十二、工期开工时间自甲方通知起开始计算。
十三、投标人需自行现场勘察,请联系
项目经理:(略)
十四、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返工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
失。
十五、中标单位需在开标后(略)小时内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2%(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我司有权顺延至第二位候选人),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