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拟对江北总院九楼LDRP住院部接待室及理疗室修缮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告,公告期为(略)年7月(略)日至7月(略)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编号:(略)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高限价) | 1 | 江北总院九楼LDRP住院部接待室及理疗室修缮项目 | 1项 | (略).(略) 元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二)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须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采购,且工程包括修缮工程(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证明页面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 五、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略)年7月(略)日(略):(略)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统一装进一个信封且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印章。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报价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恕不接收。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保健楼(龙丰院区)3楼采购供应办。地址:(略) (二)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采购,且工程包括修缮工程(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证明页面截图或其他相关证明)。 6.未提交以上材料或者未按时进行报名的,采购供应办不受理其响应。 (三)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打印)、真实、有效、完整,因报价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 六、报价文件要求 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并在按时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 七、开标、评审时间:(略) 八、评审地点:(略) 附件:(略)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略)年7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