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拟于近期委托开展《宁德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合理确定预算控制价,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宁德市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
二、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根据《福建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技术指南》,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全市(包括各县、市、区)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划定方案。要求在(略)年(略)月1日之前完成编制、印发工作。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要求报价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的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质等;
(三)符合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规定。
四、报价文件
(一)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业绩或资质证书;
(五)报价函(须包含费用明细及总价,报价不超过(略)万元);
五、询价响应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略)年7月(略)日前将报价文件寄送至我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略)
地址:(略)
六、其他事项
此次询价仅作为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格参考依据,不作为终中标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