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布局评估优化
三、规划范围与规划内容
(一)规划范围
评估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组团、岚城组团,规划期限近期至(略)年,远期至(略)年。
(二)规划内容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细化落实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函〔(略)〕(略)号)要求, 依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等,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在总体规模指标、空间布局、近期建设安排等方面进行评估,识别突出问题,提出布局优化方案和实施计划,并纳入“一张图”管理。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符合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规定;
3.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五、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应满足询价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请有意向的单位将资格证明材料、有能力完成编制工作承诺书、报价(含组织评审专家费用)于(略)年8月3日(略):(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略)年7月(略)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