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工作需要,拟开展车载 DR租赁服务采购,现采用院内询价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内容:(略)
3、项目预算(人民币):(略)
4、项目服务期:(略)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为国内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医疗器械租赁、医疗设备服务、医用车辆租赁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租赁服务及车载 DR 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每日服务能力不低于(略)人次)提供车载DR机进行胸部DR(正位片)检查的服务能力,设备须支持影像存储并能够顺利导出至移动硬盘,用于归档保存。
2、供应商服务所使用的车辆、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与规范。
3、供应商须自行配备并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车辆、设备、耗材及专业技术人员。
4、供应商应按医院要求交付全部影像电子资料;服从医院现场调度,严格遵守放射诊疗规范与院感管理规定。
5、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全部体检服务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科学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附件一)(一式二份,封面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附件一)已预设格式,若有需求请自行补充内容,须设置目录页码,内容完整,每页加盖公章。
2、递交时间、地点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
3、报价规则
本次为一次终价询价,不组织二次报价。
报价须为含税全包价,漏项视为供应商自行承担,合同期内不再加价。
五、询价评审办法
我院组织评审小组集中评审,在满足全部技术、商务要求前提下,择优确定成交服务商。
评审结果将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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