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我校拟开展双高专业群建设监测及学校综合发展对比分析服务采购,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算金额:(略)
(三)服务期限:(略)
二、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
(服务、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1
双高专业群建设监测及
学校综合发展对比分析
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双高专业群建设监测分析
围绕学校新能源汽车技术“双高”专业群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阶段性成果,开展数据治理、
进度监测、目标差距分析、风险预警、外部对标和改进建议服务。
(1)数据治理:(略)
使用、成果清单等数据进行整理、清洗、分类和口径统一,形成“指标-数据源-责任部门-计
算规则-佐证材料”对应关系。
(2)指标体系建设:(略)
材、教师队伍、实践教学、产教融合、社会服务、技术服务、国际合作、标志性成果、资
金绩效等维度。
(3)建设进度监测:(略)
整度和成果质量分析,识别已完成、正常推进、存在风险、明显滞后的任务内容。
(4)风险预警:(略)
落后工作内容,提出整改建议和佐证材料完善路径。
(5)外部对标:(略)
围绕建设质量、建设效率、成果影响力、特色优势等开展比较分析。
(6)数据来源:(略)
家级或省级标志性成果、教学成果奖、在线精品课程、技能大赛、资源库等公开渠道,并
说明数据来源、采集时间和可比性。
(7)优劣势诊断:(略)
能力等方面总结本校专业群优势、短板和重点改进方向。
2.学校综合发展对比分析
依据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办学能力评估、职业本科办学条件等政策要求,结合学
校质量年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及相关业务数据,开展校内院系比较、同类学校对标、
全国或区域平均水平比较。
(1)政策指标梳理:(略)
质量年报、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等相关政策和指标要求,形成适用于评估学校综合发展的指
标框架。
(2)数据治理:(略)
就业质量、产教融合、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数据进行整理、校验和口径统一。
(3)综合发展指标体系:(略)
合、社会服务、国际合作、数字化建设、治理能力等维度的分析指标体系。
(4)校内院系对比:(略)
学生规模、实训条件、就业质量、竞赛成果、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水平。
(5)院系发展画像:(略)
点改进方向。
(6)同类学校对标:(略)
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产教融合、社会服务等方面比较。
(7)全国或区域水平比较:(略)
标所处水平和差距,并说明数据来源、统计口径和局限性。
二、服务效果:
1.形成可用于学校双高建设推进、绩效评价、成果凝练和后续整改提升的监测分析成果,帮
助学校掌握专业群建设进展、目标差距、风险事项和对标位置。
2.形成学校整体发展、院系发展、同类学校对标和职业本科办学条件差距的综合诊断成果,
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资源配置优化、专业结构调整和院系绩效改进提供决策依据。
三、服务成果:
1.双高专业群建设监测分析:(略)
标体系》《双高专业群建设分析报告》各1份;提交数据表、指标计算表、佐证材料目录各
1套;提交汇报PPT一套。
2.学校综合发展对比分析:(略)
校综合发展对比分析报告》各1份;提交数据来源表、指标口径说明、图表源文件各1套;提
交汇报PPT不少于1套。
3.以上所有成果需提供电子版1份(word和pdf格式)、纸质胶装版一式3份(A4纸大小彩色胶
装)。
项
(略).(略)
商务条款
合同签订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略)日内签订完毕。
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略)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略)个工作日内提交定稿。
交付地点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劳务、代理服务费、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额外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略)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略)%作为预付款;完成“双高专业群建设监测分析”或“学校综合发展对比分析”任一服务成果并经审核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略)%作为进度款给成交供应商;所有服务交付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后(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余款(合同金额的(略)%)。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合格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采购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采购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期内按学校要求提供不少于2次专题汇报及不少于2轮成果修改完善。
三、服务地点
(一)服务地址:(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额(人民币):(略)
(二)缴纳方式:(略)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供应商转询价保证金时,请备注:(略)
供应商使用保函递交方式时,供应商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专人管理。供应商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三)除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保证金缴纳错误或备注不清晰而导致询价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退还。
2.询价保证金不计息。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以上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
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时,请备注:(略)
(二)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略)
(三)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略)
七、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高限价为(略).(略)元,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劳务、代理服务费、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额外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供应商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成交后不再增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四)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1)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
①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即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略)%;
②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略)%的,即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略)%;
③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高限价(略)% 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高限价×(略)%;
④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评审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 1 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略) 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相关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人应当为评审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以及评审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异常情况处理:(略)
八、评分办法
由我校组成的专家小组,按以下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2)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的组成:(略)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税收或含零报税的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略)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略)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竞标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注:(略)
(二)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竞标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竞标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服务承诺(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址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略)
(二)南宁市园湖北路(略)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礼堂二楼右边办公室。
(三)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因供应商原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评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评分及技术分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十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及条款见附件3;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四、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电话:(略)
十五、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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