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任务 根据宁德市政府《关于研究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纪要》(((略))(略)号)以及《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因《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已调整并获省政府批复实施,现由宁德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编制《宁德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并须在(略)年(略)月底前完成。 二、规划目标 科学合理地确定消防设施的总体布局,落实各消防站用地位置及规模等级,对近远期的消防体系提出规划方案,指导中心城区消防发展及设施建设,通过规划及规划的实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消防环境。 三、规划内容 1.消防安全布局规划(更新) 2.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及消防队伍建设规划(更新) 3.消防供水规划(更新) 4.消防通信规划(更新) 5.消防供电规划(更新) 6.消防通道规划(更新) 7.消防重点单位保护规划(更新) 8.社会救援与综合防灾规划(更新) 9.消防近期建设规划(更新) (略).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更新) 四、规划成果要求 专项规划成果应包含文本、图件和数据库,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拟定发展目标、总体布局、重点项目等内容应当符合《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不得违背《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确定的空间战略、总体目标、重大政策、国土空间布局、约束性指标、强制性内容等,并在布局建设项目时综合考虑项目实际需求和供给能力,引导项目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落在城镇开发边界内。 (二)编制范围:(略) (三)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用地用海分类、制图规范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规范要求。数据库成果统一以(略)国家大地坐系和(略)国家高程基准为空间定位基础,按照《宁德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数据库成果要求(试行)》提交。 (四)专项规划成果(含数据库)要求能够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五、规划期限:(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