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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街轴承厂宿舍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建设单位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要求,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对本项目施工工程议价资格进行比选,欢迎合格的参选人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数量:(略)
4、高限价:(略)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略)
2、项目地点:(略)
3、建设单位:(略)
4、承包范围:(略)
5、承包方式:(略)
6、报价方式:(略)
7、施工工期:(略)
8、质量标准:(略)
三、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2、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参选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参选报价(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概预算编制、概预算审核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参选报价。
4、参选人必须是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装修工程类库内单位,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5、参选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选人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参选。
9、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比选文件。
四、比选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领取文件的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见附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大沙街道办事处
(略)年8月7日
附件- 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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