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休宁县新安江流域横江城区段水环境治理项目(一期)环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报价要求:(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略)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计算。
(2)资格要求:(略)
三、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地点:(略)
方式:(略)
四、定标办法
1.采购人应当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后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各单位报价由低至高依次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中标候选人,根据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
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中标结果将在确定中标人后同一时间发布于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略)
2.标段(包别)划分:(略)
3.项目地点:(略)
4.投标保证金:(略)
5.询价注意事项:(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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