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运行要求 (1)按照孙家湾渗滤液站每日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运力,及时完成当日运输任务,确保厂内废水日产日清,并将称重单交由孙家湾渗滤液站进行登记。 (2)如遇汛期、持续性特大暴雨等特殊情形,在孙家湾渗滤液站日运输需求增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增派车辆及驾驶人员,保障采购人下达当日运输任务顺利完成,确保厂内废水日产日清。 (3)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预定的运输路线组织协同运输任务,运输中确保不泄漏,不发生道路污染。 (4)在运输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环境事故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处理,处理费用及处罚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追究赔偿的权利。如车辆2小时内无法继续使用,须另行安排车辆完成任务。 (5)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服务要求组织服务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指导。 2.车辆管理要求 (1)供应商拟派运输车辆不少于2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提交车辆行驶证、车辆检定合格证、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资料及驾驶员驾驶证、驾驶员社保等信息,并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2)供应商应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在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轮胎等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在随车记录上对检查项目的状况进行确认和签字;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立即开展检维修;确保车辆状况、各项安全技术性能保持完好。 (3)供应商应科学调度车辆,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控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车辆出行;不得派“病车”上路。 (4)供应商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确保标识、号牌清晰,车身无明显污渍;出现陈旧、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5)供应商应使用有效容积不小于(略)吨/台的槽罐车。 3.驾驶员要求 (1)拟派驾驶员3年内无违法驾车、违章驾车、醉酒驾车、肇事逃逸记录,驾驶员须持证上岗,实驾车辆与持证准驾车辆相符。 (2)驾驶员在驾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警、运管稽征部门的管理。 (3)供应商应确保驾驶员出车前保持充分休息,严禁疲劳驾驶。驾驶员单独连续驾驶里程不得超过(略)公里;驾驶员日间单独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单独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略)分钟。 (4)任何人不得强迫驾驶员违法、违章驾车;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或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严禁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或翻阅手机;严禁交通肇事后逃逸。若发现有上述行为,立即更换驾驶员,供应商应对此类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安全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