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办企业,因公开产权交易需要,现对财务报表三年一期审计、清产核资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次财务报表审计、清产核资项目采购工作委托学校代为组织实施,采购资金支付、合同签订主体为广西东兴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东兴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清产核资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略)元(大写:(略)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对广西东兴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含下属1家全资子公司即广西东兴万通报关有限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及清产核资,公司近三年及近一期末的合并资产总额统计如下:
日期
合并资产规模
(略).(略).(略)
(略).(略)万元
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审计及清产核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进行审计,检查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
2、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以双方协商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基础,对广西东兴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清产核资程序,出具清产核资报告。
3.根据采购人或国资监管机构的要求,配合完成报告的备案或核准,并负责解释、修改、补充完善,直至审核通过。
4、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二)服务地点和期限
服务地点:(略)
服务期限:(略)
(三)工作要求
1. 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提供详细的审计服务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工作目标、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程序与方法、审计组织分工及人员管理、审计时间安排及进度保证、对审计质量的承诺、与客户的协调机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等。
2. 做好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等基础性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量及定性准确,按时出具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
3. 本次工作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清产核资报告需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核准、同时提交至公开的产权交易平台备案。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或国资监管机构的要求,配合完成报告的备案或核准,并负责解释、修改、补充完善,直至审核通过。
4. 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审计中的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审计情况,如实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5. 恪守审计人员对审计信息严格保密的职责。
6. 按政府部门及产权交易机构要求提供产权交易所需的其它材料。
(四)成果交付及咨询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具体进点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进点实施现场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初稿。
2.供应商必须出具符合审计准则要求的合格的广西东兴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审计报告(需赋码,含电子及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审计报告8份;纸质版清产核资报告8份,共(略)份)。
3.自合同签订有效期内,供应商需对本项目财务报表审计及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并无条件协助广西东兴万通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报批报备及政府部门审核所需的报告补充修改工作,直至审核通过为止。因政府部门审核要求导致的报告修改,属于供应商完成合同义务的必要组成部分,不另计费用。若因采购人在政府审核期间主动新增资产清查范围或提出超出原审计范围的新增需求,导致报告需要重大修改的,双方另行协商服务费用。
(五)资格及人员要求
1. 具有省级财政部门登记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格;
2.拟投入人员应为专业审计人员且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主审1名,审计员不少于3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审须为注册会计师,熟悉财政政策、税收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投入项目实施人员应与响应文件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实际到场的项目成员与响应文件不一致且未取得采购人同意的,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金。
四、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采购报价表》中进行一一对应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价中出现漏项或报价超过预算单价或预算总金额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多次提交采购报价表的,以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文件要求的提交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不完整或不满足要求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投标总价作为供应商报价,总价计算错误时,以单价为准。供应商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中标后不再变更任何费用。
《采购报价表》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货物的须列明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1
2
3
4
5
报价:(略)
供应商(盖章)
单位:
地址:
联系人:(略)
报价日期: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略)%作为预付款,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合格发票。
(二)供应商提交正式三年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报告,经采购人初步验收合格,且报告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产权交易平台审核无异议后,采购人在收到政府部门书面确认文件或相关审核通过证明及供应商等额合格发票后(略)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略)%尾款。
(三)若因供应商报告质量问题导致政府部门提出实质性补充修改意见,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略)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1日,扣除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略)日仍未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退还已收全部款项(含预付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若因政府部门政策调整、审核标准变化等非供应商原因导致报告需要重大修改,双方另行协商追加费用及修改时限。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文件组成:(略)
(二)报价文件递交:(略)
(三)供应商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两个邮箱,因供应商原因,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逾期发送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者未盖公章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八、评审办法
根据供应商报价文件提供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询价公告,响应各项要求且后评标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结果公告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十、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略)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采购。
十一、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电话:(略)
十二、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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