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略)-(略)年)》工作部署,我局拟聘请符合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花都区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服务支撑项目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工作内容
本项目工作主要围绕“存量盘活、源头管控、闲置整治”三大维度展开,内容包括供而未用建设用地数据信息建档与跟踪、供后监管与新增闲置土地防控、闲置土地整治全链条技术服务,服务期为三年((略)年-(略)年),具体如下:
1、底数建库,供而未用数据采集与建库
(1)系统梳理供而未用建设用地数据,涵盖工业仓储、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公用设施及村留用地(国有)等类型用途,逐宗采集项目出让合同、开竣工约定、动工报建状态、未动工原因等多维信息,建立“一宗一档”整治台账数据库,逐宗明确整治类型、处置时限及责任划分,形成底数清查与责任锁定的完整闭环。
(2)动态核验,供而未用数据全周期跟踪
建立全流程技术跟踪核验机制,联动属地镇(街)、行业督导部门持续跟进项目开发进度,针对性开展台账动态更新、信息补录校正、佐证材料电子化归集、进度节点时序比对分析等技术处置工作。每周现场汇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协助制定问题处置方案。
2、供后监管与新增闲置土地防控
(1)对供而未用宗地实施合同履约监控与风险阈值预警,将临近开工节点、已开工但建设受阻的宗地纳入重点监控名单,实行月度巡查、季度评估、年度考核的层层递进式管控,从源头阻断向闲置转化的风险传导通道。
(2)定期对临近约定开工期限的宗地开展实地走访、书面提醒、座谈约谈等介入措施,对长时间无实质性进展的宗地启动约谈提醒、限期整改、警示通告三级递进干预,防止地块进入闲置状态。
3、闲置土地整治全链条技术服务
(1)依托宗地现状核查、标准化数据整理、技术预警等手段,围绕认定、调查、处置、销号全链条系统梳理闲置成因,完成处置路径整理工作,系统汇总政府层面、企业层面各类制约开发要素信息,通过研判企业开发意愿、梳理处置路径逻辑、资料标准化归集等手段,完成闲置土地信息甄别、整合与优化,开展开发障碍清单梳理、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等工作。
(2)持续跟进规划调整、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实时采集核验各环节佐证数据,重点强化拟回收土地法律程序合规性审查、已动工项目进度核验及备案材料完整性审核,实现分类处置从任务下达、过程管控到结果认定的全链条数据闭环管控。
(二)项目预算上限
项目预算费用上限(略)万元。
(三)项目要求
通过开展供而未用建设用地数据信息建档与动态跟踪、供后监管与新增闲置土地防控、闲置土地整治全链条技术服务,全面摸清辖区供而未用建设用地情况,为我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和技术保障。
(四)提交成果包括:
1、数据成果
(1)供而未用地块“一宗一档”全周期整治数据库;
(2)年度新增闲置风险预警与源头防控动态清单;
(3)年度闲置土地归因分类与开发障碍清单。
2、报告成果
花都区年度供而未用土地专项整治工作服务支撑报告。
二、公告期限
7个自然日(起止日期:(略)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土地供后监管工作服务支撑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必须持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备查。
(五)提供报价文件:(略)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8月(略)日(略):(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略)年8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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