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细则(试行)》《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结合修文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商请开展修文县(略)年批已完成数量核定工作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鉴定工作的函》工作要求,为顺利推进《修文县(略)年批补充耕地质量鉴定(试点)项目》,经研究,现就公开采购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服务机构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服务地点:(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5.服务期限:(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2名及以上技术人员入选市级及以上耕地质量鉴定专家库名单(专家须具有土壤学、农学、植物营养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整治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分析化学和测绘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并从事耕地质量、土壤环境、国土资源调查、土地资源管理、农田水利等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含)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胜任耕地质量鉴定验收工作),且该技术人员须为供应商在职在岗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略)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佐证(社保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以上2名技术人员中至少有1人拟担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略)年1月1日至今耕地质量鉴定、评价、复核、审核类项目,需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三、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贵州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细则(试行)》开展全部工作;
2.所有检测报告必须有CMA资质、带CMA标识、数据可溯源;
3.完成野外采样、实验室检测、等级评价、符合性评价、成果整编、问题整改、专家评审、验收资料汇编;
4.全程配合省、市级复核、抽查、迎检技术支撑;
5.配备人员低配置:(略)
四、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略)
2.结算方式:(略)
3.风险承担:(略)
4.保密及知识产权:(略)
5.安全责任:(略)
五、线下获取图斑、报名及询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线下获取图斑及报名时间:(略)
(二)询价会:(略)
(三)报价文件:(略)
(四)联系人:(略)
六、纪律要求与监督
(一)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评审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消费卡、电子红包等财物,不得安排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违反的,取消其报价及成交资格,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二)评审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评审,严格遵守保密和廉洁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泄露评审信息和报价信息。
(三)本次采购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略)
七、成交结果公示
(一)公示:(略)
(二)成交通知:(略)
(三)异议处理:(略)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修文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及时通知已报名供应商。
(三)因政策调整、项目资金未到位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履约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合同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