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局拟聘请符合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上图入库及成效动态更新相关工作,现诚邀相关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
1.低效用地再开发上图入库。理清花都区低效用地,将有改造意愿、改造主体项目实现上图入库,便于后期实施动态监督和管理。以自然资源部备案下发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库数据为基础,明确删减及增加低效用地图斑,同步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更新报告和图件,并将更新后成果汇交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终成果提交省厅备案。
2.低效用地再开发动态更新。对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开展全覆盖进展跟踪,按盘活标准分类采集项目新进展信息,围绕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成效填报系统,开展全流程数据采集、填报、校核、整改与归档工作。
(二)项目预算上限
项目预算费用上限(略)万元。
(三)项目要求
1.严格按照低效用地调查评价相关指引和要求,确保年度动态更新数据的质量;引导有序实施,充分征求各镇(街道)和实施单位等意见,合理确定项目库实施时序。
2.各系统数据须完全一致、图斑匹配、逻辑自洽。各系统填报时需操作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字段齐全、格式规范、附件完整。
3.强化项目全过程多方平等协商、公平透明的管理机制,充分尊重权利人意愿,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4.积极推进项目工作和进度,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并于(略)年9月(略)日前完成所有终成果。
(四)提交成果包括:
1.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库报告(Word及PDF格式)、花都区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技术图纸(可编辑矢量数据及JPG格式图件)、花都区低效用地矢量数据库(GDB格式)。
2.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进展动态台账、各系统填报记录、审核反馈与整改记录、年度工作总结报告(Word、Excel及PDF格式)。
二、公告期限
3个自然日(起止日期:(略)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
(三)提供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略)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项目建议书),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9月(略)日(略):(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地 址:(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略)年9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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