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县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有序开展,补齐基层防疫物资储备及保障短板,规范物资采购流程,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略)年度基层动物防疫疫苗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采购询价文件已由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合法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预算及高限价:(略)
(四)采购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
1.采购物资范围:(略)
2.生产资质要求:(略)
3.外观包装要求:(略)
4.标识规范要求:(略)
5.产品有效期及质保合规要求:
本次采购的新城疫疫苗、猪瘟疫苗原厂标准有效期不少于(略)个月;物资到货验收时,产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原厂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且低剩余有效期不低于(略)个月,严禁供应临期、近效期、过期疫苗产品。
所有供货物资须为全新未开封、近期生产的合格正品,无积压库存、无翻新、无瑕疵、无破损。质保期内,因产品出厂质量不达标、有效期不足、产品本身缺陷、包装破损等产品自身问题产生的产品更换、补货、退换货、复检及产生的运输、人工、耗材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五)履约交付要求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略)日内,完成全部疫苗物资的配送、卸货、现场清点及交付验收工作,交付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供应商须确保供货数量足额、产品质量合格、资料齐全合规,保证物资顺利通过采购单位验收,满足基层防疫工作使用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缺一不可:
(一)主体资格合规:(略)
(二)产品资质合规:(略)
(三)经营及履约能力良好:(略)
(四)信用记录良好:(略)
(五)采购模式要求:(略)
三、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要求
(一)递交时限:(略)
(二)递交要求:(略)
(三)报价规则:(略)
四、递交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金象路(略)号(象州县农业农村局)。
五、评审办法及成交规则
本次询价评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询价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分两阶段开展,阶段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核查供应商资质、信用记录、经营状态是否合规;第二阶段开展技术参数、质量标准、供货要求、有效期及质保服务符合性审查。仅对全部满足本项目采购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进行价格比价,采用有效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审小组出具正式评审结果后,按程序报请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确定终成交供应商,全程流程规范、资料齐全、依规留痕。
六、纪律要求及特别说明
本次采购全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禁围标、串标、虚假报价、恶意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价及成交资格,并依规上报追责。供应商承诺所提交的全部资质、报价、承诺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虚假承诺情形,自动丧失参与资格,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服务费等任何形式费用,无任何附加交易条件。
本公告及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宜的终解释权归象州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特此公告
象州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