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五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询价方式遴选华南快速路二期(太和~岑村段)改扩建工程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现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五山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
华南快速路二期(太和~岑村段)改扩建工程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服务范围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服务,主要包括:(略)
四、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高限价为人民币 (略),(略).(略) 元(大写:(略)
(二)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报价单位应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略)〕(略)号)、《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略)〕(略)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下浮率须≥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结算金额按相关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计算,且不得超过本项目高限价。
(三)报价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差旅、成果文件编制、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产评估资质或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询价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单位应按下列顺序编制报价文件:
1. 报价书(含报价下浮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的,另附授权委托证明书;
3.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 资产评估资质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5.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6. 服务方案(含工作计划、人员配置、成果交付时限及质量保障措施等)。
七、报价文件的编制、密封与递交
(一)上述资料须按第六条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二)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密封袋,密封袋正面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递交截止时间:(略)
(四)递交地点:(略)
(五)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评审及确定方式
采购人将组建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从报价合理性、资质与业绩、服务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无义务接受低报价,亦不就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2.地点:(略)
3.联系人:(略)
4.联系电话:(略)
十、其他
(一)供应商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价及成交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五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五山街道办事处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