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经第三方出具的(略)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和纳税证明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询价资格。 特殊资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