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内分泌科 (略) 号病房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为消除病区安全隐患,改善病房就医环境,满足院感管理相关要求,我院现就内分泌科 (略) 号病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单位:(略)
2. 项目名称:(略)
3. 项目地点:(略)
4. 项目概况:(略)
5. 资金来源:(略)
二、主要施工内容
1. 地面工程:(略)
2. 墙面工程:(略)
3. 天棚工程:(略)
4. 门窗工程:(略)
5. 卫生间工程:(略)
6. 其他工程:(略)
7. 配套全部辅材供应;
8. 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
报价为全包干总价,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运输、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病区成品保护、税金、风险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室内装饰装修相关施工服务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 报价文件组成(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含总价及各分项报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递交要求:(略)
3. 报价截止时间:(略)
4. 递交地点:(略)
5. 询价时间:(略)
6. 联系人:(略)
五、评审及成交原则
1. 我院询价小组对递交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有效供应商不少于 3 家方可开展评审;
2. 在完全满足项目施工内容、质量、工期全部要求前提下,采用低报价成交法,确定报价低的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单位。
3. 工期要求:(略)
4. 质量标准:(略)
六、其他说明
1. 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2.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经我院验收合格后,按医院财务流程办理付款。本项目不签订正式合同,以询价结果作为执行及付款依据。
3. 供应商一旦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
4. 本公告在三亚中心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解释权归三亚中心医院总务科所有。
三亚中心医院(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略) 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