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技改项目氟油装置区工艺有机废气依托厂区现有废气处理设施,采用装置区冷凝器冷凝回收后回用,不凝气引至厂区现有有机废液废气焚烧装置焚烧后,烟气采用“SNCR+高温除尘器+石墨急冷塔+喷淋塔+二级水洗塔+二级碱洗塔+活性炭吸附+SCR”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略)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储罐区废气、装卸站废气经过各自收集系统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液废气焚烧装置进行焚烧处理。 (2)报告书确定项目以1#车间和3#车间为边界向外(略)m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现有项目已以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储罐区、循环水站和污水处理站边界向外分别划定(略)m、(略)m、(略)m、(略)m、(略)m、(略)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位于现有卫生防护距离内,不新增敏感目标。本环评提出:(略)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有纯水系统浓水、循环水站废水、化验室废水及废气洗涤废水。 外排废水均为低浓度废水,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絮凝沉淀+水解酸化+ABR+A/O工艺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略)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龙眼井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后进入安居区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一级A标准排入琼江。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1#车间、2#车间、3#车间、罐区、甲类仓库、三废处理区、危废库房、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污水收集设施、丙类仓库、机修、五金库、循环水站、动力车间、变配电站均依托现有工程,2#车间、3#车间、罐区、甲类仓库、三废处理区、危废库房、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污水收集设施由下而上已采用素土+混凝土垫层+水泥基防渗涂层防渗+抗渗钢筋混凝土+水泥基防渗涂层防渗+细石混凝土不发火耐磨材料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略)-7cm/s的重点防渗要求;丙类仓库、机修、五金库、循环水站、动力车间、变配电站已采用夯实素土+不小于(略)cm厚钢筋混凝土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略)-7cm/s的一般防渗要求;除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本次技改1#车间评价要求在现有夯实素土+不小于(略)cm厚钢筋混凝土的基础上,增加2mmHDPE防渗土工膜+混凝土,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略)-7cm/s的重点防渗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增设备主要是反应釜、输送泵等低噪声设备,对主要的噪声源增加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略) 一般固废:(略)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氟气泄漏事故排放,废气处理系统事故排放、厂区火灾/爆炸事故等。 本项目现有罐区均设置1.2m高围堰,其中甲类罐区围堰容积约(略)m3(单个储罐最大容积(略)m3),戊类罐区围堰容积约(略)m3(单个储罐最大容积(略)m3),依托已建1座有效容积(略)m3事故应急池,1座初期雨水池(略)m3。消防废水由应急事故池进行收集,事故期间废水经污水泵送至应急事故池储存,雨水总排放口设置截断措施,厂区四周(含车间、库房等四周)设置导流沟并与应急事故池相连,以收集消防废水以及事故废水;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