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田东县江城镇锰矿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及《田东县江城镇锰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核,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代码:(略)
三、项目概况
田东县江城镇锰矿项目位于田东县江城镇,属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项目建设期征占用地面积(略).(略)h㎡,均为临时占地。生产期占地面积(略).(略)h㎡。本次设计开采范围的建设生产内容:(略)。保有资源量(扣除压占资源储量)为(略).(略)万t,控制资源量为5.(略)万t,推断资源量为(略).(略)万t。第一期第一阶段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5.3a。本方案服务年限内只能进行第一期第一阶段的建设期建设,主要包括矿山道路、生产辅助设施区、洗矿厂、首采区等。项目由采矿场区、工业场地区、矿山道路区、生产辅助设施区、表土堆放场组成等组成。项目建设期挖方总量为(略).(略)万m3(其中表土4.(略)万m3),填方总量为(略).(略)万m3;表土4.(略)万m3,全部堆放在表土堆放场;弃方4.(略)万m3,全部运往大新县全茗镇万顺页岩红砖厂综合利用。生产期挖方总量为(略).(略)万m3(其中表土4.(略)万m3),填方总量为8.(略)万m3(其中表土8.(略)万m3),从建设期调入表土4.(略)万m3,无借方,矿石外运出售(略).(略)万m3,弃方(略).(略)万m3运往大新县全茗镇万顺页岩红砖厂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土建工程(略)万元。本方案服务总年限为1.(略)年,其中建设期为1.(略)年,即(略)年5月至(略)年7月;生产期以后续新延续的采矿证为准。
四、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防围为(略).(略)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略)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内水土保持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主体工程中已列水土保持投资(略).(略)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略).(略)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略).(略)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略)万元,临时措施投资(略).(略)万元,独立费用(略).(略)万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略).(略)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2.(略)万元),基本预备费7.(略)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略)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五、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田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批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略)〕4号)的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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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水利局
?(略)年5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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