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略)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拆除工程生态保护措施:(略) 湘山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措施:(略)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建筑施工选用商品混凝土,由混凝土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混凝土拌合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防止污染环境。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进行场地恢复。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选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废水产生?。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变电站施工时,利用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在沿线租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本项目线路一档跨越了洣水,所涉及的水体主要功能均为农业用水、水力发电。施工时架空线路不在水中立塔;施工场地要尽量远离河道和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再修建临时排水沟等临时设施,后进行工程建设。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尽量远离水体,禁止在水体范围内取土和排放废水、固废。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水平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合理设置施工机械位置,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若由于施工需要,夜间需要连续作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期间应当注意运输建材车辆通往施工现场对沿途村民的影响,应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对居民点影响,如绕行居民集中区,途径居民密集区时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等。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尽量缩短垃圾暂存的时间。废弃的沙石、混凝土等应按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回填或堆放,废包装物交有关部门回收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设施工期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以便分类收集。 拆除杆塔、导线、地线、光缆等退役电气设备运送至供电分公司仓库回收,部分弃用的电气设备交有关部门回收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