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排水、实验室废水和水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排水、初期雨水一起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台山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实验室废水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水喷淋塔废水作为零散废水委外处理,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熔化烟尘、扒渣粉尘收集后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略)m排气筒DA(略)排放。 (2)铝灰渣处理工序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略)m排气筒DA(略)排放。 (3)二次铝灰储存间产生的氨、臭气密闭收集,经水喷淋塔处理后由(略)m排气筒DA(略)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设备消声、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公司回收。 (3)一次铝灰和铝边角料作为原料企业内部重新利用。 (4)二次铝灰、除尘灰、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油桶、实验废液及废试剂瓶、浮渣及油泥等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