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避让与减缓措施 施工活动集中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征地红线,以征地红线为界,设置围栏,同时在人为活动频繁,容易进出,路口等区域设置警示牌,提示施工人员或其他外来人员禁止进入非施工区域对植被造成破坏;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石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坚决制止森林资源滥砍乱伐、保护和培育现有森林,特别要防止趁工程建设之机大肆砍伐林木事件的发生,在工程施工活动中,重视对现有森林植被的保护;严禁山火,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强化对现有森林的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定期对施工期及施工区周围森林病虫害调查以及防火等宣传和巡查;施工期间采取适当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扬尘污染,且尽量避免在植物繁殖期施工。 (2)恢复与补偿措施,主体建筑完工后尽快对规划的景观绿地进行绿化。 (3)施工期对动物的保护措施 ①开展宣传和教育,在认真做好工程区域周围生态环境建设和对动物栖息地很好保护的同时,还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治教育。采用岗前培训、张贴标语、印制动物保护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②施工管理措施,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设置界碑和标识、明确施工人员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作业或日常活动;加强施工和人员的环境管理,纳入施工人员的日常工作准则,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宣传,禁止施工人员擅自活动,维护区域野生动物领地;施工期应该避开野生动物的繁殖期,特别是禁止夜间强光辐射,并且采取降噪、抑尘、避光等污染控制措施;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以警戒线划分施工区域边界,防止施工人员误入施工区外,对非施工区范围内的动物造成影响; (4)施工期对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保护意识,同时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在风景名胜区内活动。并安排专人对施工环境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②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③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定点分开堆放,定时清运,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随意丢弃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④运输车辆进入风景名胜区应限速行驶,减少施工场地扬尘;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或喷雾抑尘,大风和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和露天存放;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防止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堆放应有篷布遮盖,运至施工现场应尽快使用,减少堆放时间,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立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5)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①在靠近生态红线的施工时生态红线侧采取设置阻隔网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禁止越界施工,以减少生态影响。 ②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或喷雾抑尘,大风和干燥天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罐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和露天存放;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板、并加盖篷布,防止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堆放应有篷布遮盖,运至施工现场应尽快使用,减少堆放时间,堆放时应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立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实施扬尘的全过程管理,在施工场地设置施工标志牌,明确工程内容及环保措施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2)施工场地布置雾炮机,土方开挖和回填时,应洒水喷湿降低起尘量,作业面覆盖防尘网;施工期要加强表土临时堆放场的管理,要覆盖防尘网、定期喷湿的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内长期裸露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防止风力扬尘产生;施工场地内车行道路进行硬化或采取铺设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防止机动车运输道路扬尘产生;对施工场地地面和路面进行定期洒水。 (3)施工场地的进出口设置车轮过水浅池(6m×(略)m)一座,出入工地的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应在池内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4)物料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高度不得超过车辆厢板上沿,车斗用篷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严禁超载运输,限制车速。 (5)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装修中选用质量合格、通过国家质量检验建筑材料。 在严格采取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定期洒水等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地减轻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能够满足可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优先建设车辆过水浅池1座(6m×(略)m)及车轮清洗水沉淀池(有效容积2m3),该部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施工期沿施工场地设置截排水沟,并在截排水沟末端、地势较低处设置1座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略)m3),基坑废水引入场地雨水沉淀池中收集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使用,不外排。 (3)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收集后作为场地抑尘用水使用,不外排;如厕废水经场区临时卫生间化粪池(容积:(略) (4)对场地植被进行清理前,尽快修建场地截排水沟和初期雨水沉淀池(1座,(略)m3),降雨导致的地表径流经截排水沟收集后引至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时应考虑用防雨布对开挖和填筑的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回填区域、边坡、表土剥离临时堆放场等进行覆盖,将降雨产生的面源流失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把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在(略):(略) (2)降低设备噪声,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并采取临时噪声减缓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3)降低人为噪声,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在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禁止高空抛物,减少碰撞噪声。尽量少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采用现代化通信工具。 (4)在施工场地东南侧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墙(长(略)m,高3m),进一步缓解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经严格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敏感点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做到随挖随填,减少土石方的临时堆放量,减少临时占地;合理调度土方量,以挖做填,减少土方量产生,尽量在场地内做到挖填平衡,无法平衡的土石方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弃土场处置场所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2)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如废弃砖石、边角料、混凝土碎块等。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的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转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弃土场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法治教育。采用岗前培训、张贴标语、印制动物保护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2)在项目区外可能进入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益林、天然林等处设置阻隔网围挡,并设置警示牌、宣传牌,提醒游客禁止进入该区域。 (3)严禁山火,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强化对现有森林的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定期对项目区域周围森林病虫害调查以及防火等宣传和巡查; (4)项目区域内绿化植被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注重乡土植物应用,突出地方特色。适应性强是乡土植物的一大特点,乡土植物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进化,能够适应当地特殊的土壤、气候以及水分条件,并且具有抗虫害、耐瘠薄等优良特性。所选植物要求具备丰富的种源,且在市场上能够购买或在山上可以采集到。禁止引种栽培境外入侵物种。 (5)加强项目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严禁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丢弃;加强项目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理,严禁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樟江。 (6)对樟江风景名胜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略) (7)对樟江的污染防治措施:(略)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不会对樟江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项目区周围生态红线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设有5个灶头,厨房设置一套集气装置(共5个集气口),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略)-(略))中型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2)垃圾收集和暂存点应配备专人管理,每日清扫时喷洒除臭剂,对场地进行消毒;厕所使用中及时冲洗厕所,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生活污水收集池采用地埋式封闭设计,盖板上覆土种植绿植;加强垃圾暂存点、厕所、生活污水收集池及项目区内整体绿化率。场界无组织NH3、H2S 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略)/(略)-(略))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1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职工办公生活、游客住宿、餐厅厨房、游客如厕洗手生活污水和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池(1座,3m3)预处理后)收集预处理后排入项目生活污水收集池(1座,(略)m3)暂存,定期委托荔波县昌发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荔波县朝阳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公司)用槽车运往荔波县朝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高噪声设备安装在封闭房间内,并安装减震设施;空调外机采取基础减振降噪;油烟净化器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3)禁止在夜间(略):(略) 采取以上措施后,营运期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餐厨垃圾和废油脂,每天由专用的餐厨收集车(防渗漏)运至荔波县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处理;食堂隔油池废油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废油脂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至移动式带盖生活垃圾收集箱,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 (3)化粪池和生活污水收集池污泥委托第三方吸粪车清运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化粪池及生活污水收集池渗漏及槽车运输撒漏造成环境影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