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车辆与机械尾气、钻井柴油发动机废气、焊接烟尘。施工期配备足够的洒水车、防尘网等抑尘设备,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采用密闭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减少挥发性废气的无组织挥发。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略) 你单位要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及时动态更新行业内最先进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无法循环利用的钻井废水与施工作业废水、压裂酸化返排液、管线清管及试压废水依托明一采出水处理站和明二采出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略)-(略))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在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废水定期清运。 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修井废水及采出水依托明一采出水处理站和明二采出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略)-(略))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固废为一般固废,全部委托第三方处置;施工土石方用于管沟回填、场地平整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注水残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罐车拉运至卫8计量配水间作为调剖剂回注;清罐底泥及落地油、废润滑油、废沾油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分类收集、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要求。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标志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环境应急监测计划,明确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略)〕(略)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略)〕(略)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略)-(略))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项目钻井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加强生态保护工作 项目部分新建井场占地面积涉及耕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及其他永久占地的面积,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八)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措施 退役期采气树、抽油机、水泥基础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略)年3月7日)和《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略)-(略))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如发布更严格的环保标准要求,你单位应按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