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动植物油提炼工业级混合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
听证权利告知:(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主要建设内容:(略)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行业属于N(略)环境卫生管理业、C(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属于“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略)
2. 项目环评单位安徽艺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略)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略)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项目选址合理。项目位于六安市舒城县舒茶中小企业创业园纬一路,租赁安徽恒利达合成革有限公司已建厂房。项目符合《舒城县舒茶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舒城县舒茶镇总体规划((略)-(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六安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略)
2.废水:(略)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气浮+AAO+二沉池”,处理规模为(略)t/d。
3.噪声:(略)
4.固体废物:(略)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略)
6.环境风险:(略)
7.总量指标:(略)
三、环评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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