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哈南(略)千伏变电站1、2号主变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北京晟际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将哈南(略)千伏变电站现有2组(略)MVA主变压器,更换为2组(略)MVA主变压器,新建1座(略).4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和1座(略)立方米事故油池。 |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略)-(略))要求。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二)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和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区标准要求。(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加强施工期间人员管理,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需通过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采取设置移动式隔尘挡板、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略))相关要求。(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单独堆放,定期清运至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原主变压器采用整体拆除方式作业,不在站内储存,拆除的废主变压器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变电站内事故油池容量应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略)-(略))要求;贮油坑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漏处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确保在事故和检修状态下,事故油和含油废水全部得到收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