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引至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严者。 (二)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炼胶硫化、包胶成型和二次硫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表征)。(1)项目炼胶硫化、包胶成型和二次硫化车间均为密闭负压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换气口引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高的排气筒(DA(略))排放。(2)项目CNC湿式机加工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的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2相应排气筒标准及表1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项目场内各种设备的运行。各噪声源经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和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运营期间,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产生的废普通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全部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含油金属碎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