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等,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略)-(略))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表1中相关标准。施工期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或回收利用;隔油池产生的废油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均能合理处置。 2、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清洗,不外排,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略)-(略))表1中相关标准。 3、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表2中相关标准。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运营期砂石卸料产生的粉尘经堆棚密闭,水喷淋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粉料卸料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配料、上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无组织排放。 4、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值。 5、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6、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中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中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