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 ①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8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裸露地面、物料堆放场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进出口安装洗车平台,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②设置沉淀池,洗车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③采取合理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有主管部门的证明并提前公告周边居民。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工程中的挖填土方、弃渣、建筑垃圾等应按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统筹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工作: 1、水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管理排水管网。②破碎筛分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包括制砖搅拌机清洗废水和水稳料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1#)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沉淀池(2#)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厂区周边农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①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中生产设施须在密闭车间内,原料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洒等措施,原料和产品须入棚入库;运输道路要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加强厂区绿化,加强厂内环境管理;车辆运输过程和堆场产生的扬尘,物料装卸、输送、破碎、筛分、搅拌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破碎、筛分废气,以及运输车辆尾气,在经过喷雾除尘、洒水抑尘等措施后,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含(略)年修改单)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①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做好车间厂房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2类排放限值。②合理规划运营期生产时间,避免午间((略):(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①建设单位在处理工业固废时需按要求编制管理计划并进行网上申报。②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抹布和劳保用品(含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在厂区内设立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并做好防渗、防漏、围挡等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③项目产生的废布袋、分选分拣的废铁、废木材、废塑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外售,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沉淀池收集沉淀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④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环境管理。必须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公开,同时报我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