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四期)——定城镇
二、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略).(略)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略).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规模共为(略)m2/d,一次性实施,配套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管径为De(略)~DN(略),其中:(略)
三、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四、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略).(略)元。
五、资质条件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略)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三)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按以下顺序装订投标报名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凭证(现场报名查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社保缴纳凭证);
4.营业执照;
5.报价函;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7.总监理工程师相关材料,提供证书、无在岗说明、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凭证(涉及退休返聘的,提供返聘合同);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略).团队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社保缴纳凭证(涉及退休返聘的,提供返聘合同);
(略).(略)年1月1日以来实施或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略)
(二)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函格式自拟,应注明报价下浮率及下浮后报价金额。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选取方式
遴选工作由评标委员会对提供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投标单位人员配备、业绩、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候选人,我司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并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联系人:(略)
九、备注
投标人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表:(略)
1.评分表
序号 | 类别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商务部分((略)分) | 团队人员配备 | (1)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略)分;满分(略)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略)分;满分(略)分。 (3)监理员:(略) 证明材料:(略) | (略) |
2 | 项目业绩 | 自(略)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监理业绩的每个得5分,本项满分(略)分。 证明材料:(略) | (略) |
4 | 价格部分((略)分) | 报价得分 | 当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取去掉一个高报价和一个低报价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略)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2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计算公式: 高于基准价的得分=(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基准价)/基准价|×(略)×0.2 低于基准价的得分=(略)-|(基准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基准价|×(略)×0.2 | (略) |
2.商务及价格权值分配
定安县公共事业有限公司
(略)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