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施工期影响: (1)水动力影响 项目工程后不改变堤身断面形态和护面结构形式,因此工程后对潮流的影响可忽略。 (2)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 项目工程后不改变堤身断面形态和护面结构形式,因此工程后对潮流的影响可忽略。 (3)海水水质环境影响 1)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 项目施工期对水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间拆除原护面结构、抛石作业等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受工程海区往复流的影响,项目各工况的悬浮物增量浓度包络线主要呈东西方向的条状分布。项目施工期引起的悬浮物增量浓度大于(略)mg/L的大影响面积为0.(略) km2,大影响范围为距离堤身西侧(略)m、东侧(略)m及南侧(略)m之内。由此可见,项目施工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对所在海域海水水质有一定影响。但项目施工时间有限,影响范围有限,所产生的影响是暂时和局部的,加之悬浮泥沙具有一定的沉降性能,随着施工作业的结束,悬浮泥沙将慢慢沉降,工程海区的水质会逐渐恢复原有的水平。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外槽车清运至大亚湾石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水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对区域水环境质量基本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海洋沉积物影响 项目施工悬浮物主要来自拆除原护面结构、抛石作业等过程。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悬浮物增量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海堤附近。由于项目产生的悬浮泥沙为该海域天然沉积细砂混淤泥,这些入海的悬浮物只是使部分积细砂混淤泥进行重新分布,对该海域的沉积物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此外,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和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均不直接排入海域环境中,对项目及附近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产生影响也较小,即沉积物质量状况仍将基本保持工程前的水平,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较小。 (5)海洋生态影响 项目对生态红线区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悬浮泥沙污染。根据数模预测,本项目施工期(略)mg/L浓度大包络线未到达附近红树林区域、广东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及深圳大鹏珊瑚礁,主要集中在施工海域附近,不会对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产生影响。 (6)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设备、车辆的燃油废气和施工扬尘,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X。施工区燃料废气的大气污染具有污染范围小,仅限于施工场地,时间短,仅限于施工期的特点。根据实地勘测,项目施工区距离环境敏感点较远,为了防治施工作业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施工机械拟选用清洁能源为燃料,运输车辆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等。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7)声环境影响 在作业区施工期间各种机械产生的噪声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1)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减少运行噪声; 3)对施工机械进行科学安排,以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4)高噪声作业内容应尽量不安排在夜间、午休时间进行; 5)做好施工机械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减少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从项目的周围环境来看,项目附近没有居民点等需要保护的声环境敏感点,通过采取上述降噪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人员活动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产生的弃渣弃于大亚湾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沉淀物则脱水风干后回按照市政管理规定安全卫生处置。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产生的油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运营期影响: 项目为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建成后用于防潮防浪,无任何生产经营设施,建成营运后无生活污水产生与排放,主要水污染源为堤面径流,为保护项目所在海域水质不受堤面径流污染,项目初期雨水径流拟收集进入雨水管网系统,项目应加强堤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堤面清洁,及时清理堤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将项目运营期堤面雨水径流可能对项目所在海域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低。 二、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①施工场地产生的多余土方将尽量用于填方,并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填方后压实、洒水防止扬尘;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将及时运走,不会长时间堆积。 ②洒水降尘:(略) ③原辅材料、沙石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装载时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规划好运输车辆行走线路及时间,尽量缩短在繁华区以及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地区的行驶路程。 ④多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 ⑤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保养,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执行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2、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外槽车清运至大亚湾石化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拆除原护面结构、抛石作业及主体工程尽量安排在退潮期低潮位时进行,尽量缩短工期,避免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 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数量,大可能地减少悬浮泥沙产生的污染。 ③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在施工过程中采用GPS与常规定位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定位抛石及每个四脚空心方块的位置,确保过程一次性成功,避免重复操作,尽量减少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 ④合理规划施工进度,采取分段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⑤采取土工布覆盖压实等防护措施,对开挖作业面进行及时覆盖,有效隔绝水流与松散土体的直接接触,减少二次悬浮物的影响。 3、噪声 ①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 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始终保持正常运行,减少运行噪声; ③对施工机械进行科学安排,以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 ④高噪声作业内容应尽量不安排在夜间、午休时间进行; ⑤做好施工机械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减少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略) 5、环境风险 施工期:(略) 6、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充分利用涨潮落潮规律,施工作业时间安排在退潮期低潮位时进行,可有效减少对水生生物的直接影响,又可减少水质受污染程度,减轻对水生生物的间接影响。施工应尽可能选择在海流平静的潮期,避免对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工程水域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3~5月)应避免进行护面块体更换施工等作业。同时,应对整个施工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期间和工程建成后,应对项目附近的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掌握生态环境的发展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调控措施。本项目生态补偿拟采用经济补偿方式,补偿资金将缴纳至财政账户。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可接受。 三、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略)-(略))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生态环境》(HJ(略)-(略)),本项目为海堤达标加固工程,不属于污染型建设项目,不生产、使用、储存、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项目本身不存在环境风险,故Q=0,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海洋自然灾害对项目施工造成的危害、施工机械燃料油泄漏风险以及输煤管廊墩台事故风险。 海洋自然灾害对项目施工期的风险主要为热带气旋来袭带来的台风、暴雨等对施工现场的影响,施工单位需提前做好防台措施。同时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管理,加强防范,杜绝机械燃料油泄漏事故的发生,并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营运。一旦发生燃料油泄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优化施工机械路径,划定墩台保护区,对周边作业机械实施限高管控,严禁超高设备进入施工区域,严禁在墩台安全距离内堆载,采用低振动施工工艺替代高振动施工(如锤击桩),减少施工对输煤管廊墩台及输煤管廊的影响。 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