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理文纸浆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崇左理文纸浆制品有限公司濑湍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崇左理文纸浆制品有限公司濑湍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项目(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位于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濑湍污水处理厂三期现有工程西侧新增地块内,面积(略).(略)平方米,扩建性质。
????濑湍污水处理厂三期现有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于(略)年5月获得批复(崇环审〔(略)〕(略)号),处理规模为(略)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一级处理单元)+好氧生化(二级处理单元)+芬顿氧化(三级处理单元),入河排污口设置于客兰河。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扩建工程属于园区浆纸企业污水处理厂,主要接收处理崇左植物纤维循环经济全产业链项目及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新能源及轻工综合产业区中入驻的制浆造纸企业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新增废水处理规模(略)立方米/天,包含蔗渣堆场废水(略)立方米/天,制浆造纸废水(略)立方米/天。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工艺各单元构筑物、污泥处理单元构筑物以及尾水排放管网等设施。工程设置2条废水预处理线,蔗渣堆场废水预处理线采用“厌氧初沉+预酸化+UMAR厌氧+厌氧沉淀”工艺;制浆造纸废水预处理线采用“斜网+调节+初沉+水解酸化”工艺,两类废水预处理后混合进入好氧生化A/O系统、芬顿氧、絮凝、砂滤处理。
扩建工程尾水和现有工程尾水一同排入濑湍污水处理厂三期现有工程尾水湿地项目(已获批,崇环分局审〔(略)〕5号,须与本工程同时运行)处理后,与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混合,再依托第三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入左江,取消现有工程客兰河入河排污口。扩建工程新建尾水管长3.(略)千米,依托现有管道长3.(略)千米,管道建设不涉及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的建设控制地带、核心区范围。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的3.(略)%。
二、项目用地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并获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崇左市江州区(略)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第二批)》批复(桂自然资源〔(略)〕(略)号),符合《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略)-(略)年)》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中国-泰国崇左产业园总体规划((略)-(略))》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崇左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程度,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须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场地洒水降尘、机械车辆清洗等,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通过吸污车送至濑湍污水处理厂三期现有工程处理。
2.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污泥压滤废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等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其中总氮≤(略)mg/L,氨氮≤3mg/L,总磷≤0.2mg/L,AOX≤1mg/L,六价铬≤0.(略)mg/L),通过管道输送至湿地工程进一步净化后排至左江。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要求,定期对地下水取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二)落实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物料和裸露地面采用防尘布覆盖,定期洒水降尘以及设置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置。
2.污水处理过程产生臭气的构筑物加盖密闭,臭气负压收集后经三级喷淋(碱喷淋+酸喷淋+水喷淋)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2标准限值后由(略)米排气筒排放。UMAR厌氧工艺产生的沼气经沼气稳压柜后输送理文崇左总部经济全产业链基地项目的生物质锅炉燃烧。
3.加强厂区绿化,及时清运栅渣、污泥,对产生恶臭的区域设置除臭喷淋系统喷洒除臭剂等,确保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限值要求。
(三)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限值要求;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的堆放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堆置。
2.格栅渣、污泥暂存于污泥脱水机房,依托理文崇左总部经济全产业链基地项目生物质锅炉掺烧处理。滤渣暂存于斜滤网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
3.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要求。
(五)落实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设置双氧水储罐区、酸碱储罐区,分别设有容积为(略)立方米双氧水储罐、硫酸储罐、液碱储罐各一座;容积(略)立方米的盐酸储罐、次氯酸钠储罐各一座。沼气稳压柜2座。
2.设置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罐区设置围堰,并落实防腐防渗措施。建设1座容积为(略)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厂区雨水和废水排口设置闸阀,防止事故废水排入厂区的雨水管网。
3.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六)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略)〕(略)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自行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量分别为(略).9吨/年、(略).(略)吨/年、5.(略)吨/年。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函告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略)〕4号)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略)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
七、由崇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我局。
八、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5年,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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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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