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本次扩建在明霞(略)kV变电站征地范围内进行,不涉及站外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对站外生态环境无影响。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集中在本次扩建区域位置;加强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略)年版)》中规定的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多种噪声源机具同时使用;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DBJ(略)/T(略)-(略))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建设工地要求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包括:(略)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排放。 5固体废物 变电站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既有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变电站运行和维护均集中在站内,不会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防雷接地装置;采取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新增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略)dB(A)(距主变2m处)的设备;新增主变布置在配电装置楼内预留位置;主变压器安装减振垫。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扩建投运后不新增生活污水。 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变电站扩建,新建3#事故油坑为新增重点防渗区,拟采用钢筋混凝土(抗渗等级P8)+2mmHDPE防渗膜和(略)厚1:(略)-7cm/s的防渗要求)。 6固体废物 变电站本次扩建投运后,不新增运行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量;事故废油运至遂宁供电公司遂宁市危废集中暂存处存放,后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含油废物运至遂宁供电公司遂宁市危废集中暂存处存放,后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本次扩建不新增蓄电池,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运至遂宁供电公司遂宁市危废集中暂存处存放,后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