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莉藤工艺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博白县莉藤塑料编织工艺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性质
项目(项目代码:(略)
二、建设项目内容
博白县莉藤塑料编织工艺品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额(略)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略).4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预计年产(略)万个塑料编织工艺品,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环保工程等设施。编织工艺品所需的塑料藤条为项目自产,塑料藤条生产线为(略)条,年产(略)吨塑料藤条。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略)
水环境:(略)
声环境:(略)
生态环境:(略)
四、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项目。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在工地厂界四周设置密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间隔一定距离设置自动喷雾洒水设施。
②工地出入口、作业区等路面进行水泥硬化,保持路面平整、清洁。
③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要采取措施清洗轮胎,做到净车出厂。
④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
⑤在扬尘易产生点加强洒水抑尘,增加洒水次数;使用商品砼。
⑥对场地内运输通道定期洒水抑尘、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
⑦严禁施工人员随意抛洒建筑垃圾。
⑧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全封闭无泄漏处理,车厢挡板高于建筑垃圾5厘米以上。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没有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了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
②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期将木工房、钢筋加工间等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设于场地中央,有效利用噪声距离衰减作用,减轻施工噪声扰民影响。
③文明施工。装卸、搬运钢管、模板等没有抛掷,木工房使用前做到完全封闭。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钢筋、钢板、废包装袋等下脚料分类回收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清运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地点处置。
②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投料粉尘采取加强生产管理,文明作业,降低投料高度,投料过程轻缓倒入,禁止直接整袋卸料,同时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换气。
②熔融挤出工序有机废气采取在每台挤出机出口上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各集气罩收集到的有机废气经风机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略)m排气筒(DA(略))排放。
③食堂油烟经处理达标的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①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②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西博白新生态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后排入南流江。
(3)噪声防治措施:
①设备选型时尽量选取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尽可能设置在生产车间内。
②对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尽量将产生噪声较高的生产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央位置。
③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
④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佳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
⑤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⑥合理布局,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②废机油、废机油空桶和废弃含油抹布经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得乱弃,并做好台账记录。
③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④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产业政策相符性
项目产品为塑料编织工艺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发〔(略)〕(略)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略)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
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略)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6)选址合理性
项目选址位于玉林市博白县城南产业园,所在区域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可保证项目的正常生产需求。根据项目地块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面积为(略).4m2,用途为工业用地。套合《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玉林片区博白县城南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拟选位置土地用途性质为:(略)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
(7)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相符性
本建设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略)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运行中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政策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办理用地、用林、水土保持、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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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7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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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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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略) |
玉林市博白生态环境局????????????(略)年7月(略)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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