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略)吨/年硅溶胶扩建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性质:(略)
项目选址:(略)
建设内容:(略)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于纳尔科工业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实施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新材料科技园范围内平衡,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废气以及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等,废气经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后,通过现有(略)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根据预测分析,正常排放时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企业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等,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接管至胜科水务集中处理;通过隔音减噪措施,本项目生产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废排放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经有效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新增废气及废水排放总量在新材料科技园范围内平衡,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较好;经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的链接:(略)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