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略)年(略)月 (略)日至 (略)年(略)月(略)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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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略)
项目名称
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唐阁路北侧,石井大道东侧
建设单位
广东广物国际班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欧班列融合创新产业园项目一期-中欧班列集拼集运中心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道,唐阁路北侧,石井大道东侧,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略)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略)
环评机构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降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二)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应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控制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场区围挡或其它有效降噪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运营期应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保养维护,全线路段应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对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隔声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影响;加强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影响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项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满足设计降噪效果和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三)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严格落实“6个(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路面硬化、砂土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运输车辆密闭装载等有效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控,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五)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略)/(略)-(略))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六)项目变电站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略)-(略))相应控制限值要求。(七)项目变电站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3类标准。(八)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贮油池并配套拦截、防雨、防渗措施。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要求进行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九)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落实施工、运营期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十)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项目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十一)项目建设应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如涉及规划、水务、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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