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打磨粉尘经负压收集后一同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原子灰刮涂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产生漆雾与有机废气、晾干废气一同经负压收集,经“干式过滤箱(过滤棉)”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系物、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略) 2.废水 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蚌埠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蚌埠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的三级标准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音器、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建成运行后厂界南侧、西侧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东侧、北侧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废包材、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焊渣等,一般废包材、焊渣、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专业单位处置;废边角料集中存放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含切削液边角料、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废漆桶、漆渣、喷枪清洗废液、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含切削液边角料静置无滴漏后放置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漆渣暂时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后根据鉴别结果进行处置;废切削液桶、废切削液、喷枪清洗废液、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有水性环氧底漆、水性底漆固化剂、水性聚氨酯面漆、水性面漆固化剂、苯乙烯(原子灰中苯乙烯含量以 5%计)、切削液、液压油、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等,风险场所有生产车间、化学品库、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等。 风险防范措施:(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