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项目现场不设拌合站和施工料场,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要采用清洁运输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Ⅳ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或新能源设备。 运营期项目采暖采暖采用空气能系统,制热量:(略) 无组织管控:(略)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化验废水、生活污水与待处理污水分别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中水一部分回用园区企业,另一部分接至昔阳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预留接口,由城区中水管网统一调配使用,不外排。项目中水不得与昔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及生化处理系统混合,不得在处理单元内进行工艺掺混,仅作为达标再生水纳入城区中水供应体系。项目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中间水池+高效沉淀池+D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巴氏计量槽”,出水水质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略))的相关水质标准要求。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室内或潜水安装、隔声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3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运营期格栅渣、沉砂外运至邻近具备接纳能力的合规填埋场处置;PAC、PAM、硫酸亚铁等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乙酸钠吨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污泥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鉴定结果为一般固废,外运至邻近具备接纳能力的合规填埋场处置。若鉴定结果为危废,按废物类别进行归类管理,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在鉴定结果出具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进行收集、贮存和转移;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棉纱、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检测废液、废试剂瓶、次氯酸钠废桶均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建设单位要确保固废接收单位的环保等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及接收本项目固废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保证固废全部利用或处置,严禁非法处置。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