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本项目码头配套船舶岸电设施,船舶在港期间无船舶废气排放,废气主要为散货在装卸、输送、转运、堆取、存放等作业过程中由于搅动、落差所产生的粉尘量,主要产生的位置包括码头装卸作业、转运站、堆场,采用廊道封闭式皮带机、封闭料仓、转运站封闭及湿雾抑尘系统、堆场喷淋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排放量。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不会出现超标现象。 (2)废水 本项目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由船东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不排放;码头初期雨水、码头地面冲洗水、流动机械设备冲洗水、港作机械机修废水经收集后利用现有厂内生产用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略))中车辆冲洗、道路清扫、城市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场地喷洒抑尘,不排放;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新港园区东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的各种设备噪声较低,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安装降噪设备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环境风险 为保护水质,必须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尽量杜绝溢油事故的发生。并通过建立有关制度、完善设备,提高人员素质和制定溢油应急计划,采取适当的控制溢油事故措施,以控制溢油事故的污染。码头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启动溢油事故应急计划,采取事故应急措施,降低溢油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调水,并同时加强水质监控。通过上述措施,可减轻溢油事故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