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低分气回用于加氢工艺,部分送至(略)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双脱单元处置;产品分馏塔顶气送至 1#精制脱硫装置回收利用,不外排;工艺加热炉以脱硫燃料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略)米排气筒排放;装置区物料缓冲罐使用压力气封,气封弛放废气接入北火炬燃料气回收系统,不外排。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从源头减少装置区动静密封点无组织废气产生。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5浓度限值要求,氨和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1标准值要求;装置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略)—(略))表A浓度限值要求;做好二垅罐区航煤储罐高效密封改造与本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二垅罐区改造工程在本项目投产前完成。 (三)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现有厂区给排水系统。含硫废水和含油废水进入现有污水处理场含油废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严格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以及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厂内危废转移按规范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的要求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略)—(略))的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3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厂区内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污水、物料采用明管输送;定期对含油废水收集池等地下设施进行维护,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并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做好现有(略)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略)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拆除施工期污染防治与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