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略)
项目性质:(略)
建设单位:(略)
项目所在地:(略)
项目概况:(略)
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和效果
1、大气环境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2、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3、声环境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实现固废零排放,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
施工期:(略)
运营期:(略)
本项目采取加强船舶管理、设置航道警示牌,加强海事监管和应急体系建立、与地方政府建立联动机制等措施防范运船舶泄漏事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略)
(2)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参与意见表,通过邮件、电话、信件、填写意见表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2、环评单位:(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E-mail:(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略)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
张家港华达码头有限公司
(略)年7月(略)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