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替代原料、燃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重大变动) | 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董邦村合溪口 | 华润水泥(龙岩曹溪)有限公司 | 龙岩市澜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技改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董邦村合溪口,利用华润水泥(龙岩曹溪)有限公司现有2#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窑及全厂水泥粉磨工段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替代原料、燃料,阶段为2#水泥窑替代原料(略).(略)t/a,全厂水泥粉磨工段替代缓凝剂(略).(略)t/a、混合材(略).(略)t/a;第二阶段为2#水泥窑替代燃料(略)t/a。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量为(略).9t/a。原替代原料、替代缓凝剂、替代混合材暂存依托现有堆场,南侧原烘干小库改建替代燃料暂存库,新增替代燃料进料系统。(略)年7月(略)日,我局以龙环审[(略)](略)号文批复了《华润水泥(龙岩曹溪)有限公司替代原料、燃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拟对协同处置的固废类别和数量进行调整。因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依据环评法规定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报告表。 | (一)进一步梳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二)严格控制协同处置类别和落实处置规范要求。企业应充分查验接收的固体废物性质,新增拟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应限定在本批复和《报告表》所列的类型范围内,不得超范围处置。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略)-(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略)年第(略)号)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略)-(略))等要求。(三)大气污染防治。替代燃料进料仓粉尘经新增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略)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余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依托水泥窑现有工程;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略)/(略)-(略))、《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及《关于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闽环规〔(略)〕2号)相关要求。(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规定的3类标准。(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不设置旁路放风系统,水泥窑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如直接掺加入水泥熟料,应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如需送至厂外进行处理处置,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应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略)-(略));应按规范建立管理台帐,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和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六)其他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依规制定周边环境监测计划,合理设置大气,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重点关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产生的特征污染物累积环境影响;根据《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做好退役期环境保护工作。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