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易产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采取洒水降尘。细粒散装建筑材料应避免露天堆放。运输粉状建筑材料,不得装载过满,应遮盖或封闭运输,防止沿途洒落。散装物料堆放点,应覆盖或设置简易材料棚。涂料喷涂选择有机废气挥发量少的环保型油漆、涂料。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略)/(略)-(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优化施工方式、施工废水循环利用,设置导排水沟与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施工废水,上清液循环用于施工过程或场地洒水降尘,实现“零排放”和节约用水。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回用于混凝土拌和、场地洒水降尘等。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收集处理系统,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内采用“明沟+明管”、架空管线、池中池等可视化设施,减少施工过程中“跑、冒、滴、漏”,防范地下水、土壤污染。建设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减少地表径流冲刷施工场地。严格管理施工车辆和设备,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影响。施工废水收集处理设置的导排水沟和沉淀池等,及时清掏收集处理设施内的沉淀物,杜绝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企业拆除过程中,必须对遗留的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理。旧设备拆除前,企业需识别设备、管线中的残留物、危险废物及污染土壤等风险点,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生态环境及工信部门备案。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作业噪声,声源控制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按规范操作、加强维护保养。采取设置临时性声障。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施工作业规定,减少撞击、敲打等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阶段会产生少量的施工残渣和废弃建材,如混凝土渣、砂石、废板材、金属废料等,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渣、砂石等可回收利用或在场地就地回填,不能利用部分可清运至园区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废钢筋、废板材等可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2)废包装物如包装袋、包装箱等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油漆、涂料等废涂料桶回收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利用厂区现有设施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技术改造后,不新增有组织废气产排污环节,不新增现有的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和改变排放方式。原有AHF装置、工业级氢氟酸装置、电子级氢氟酸装置含氟化物废气采用1套“两级文丘里洗涤+三级水洗塔”处理,光伏级氢氟酸装置含氟化物废气采用1套两级水洗塔处理,废气处理后经厂区(略)m排气筒排放(DA(略)),设置在线监测系统,氟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 (2)本项目技术改造涉及的无组织产排污设施主要为硫酸/氟硅酸罐组,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倒酸过程储罐呼吸排空,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和硫酸雾。采取液下管进酸,储罐设备、管道、密封件的材质选用耐酸腐蚀材料,并设置氟化物气体(氟化氢和四氟化硅)泄漏监测报警器,罐区设防渗围堰。场界氟化物、硫酸雾浓度限值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及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改建项目不改变生产装置工艺和规模,不新增废水产排污环节,不新增废水产生量。排水方案采用分流制,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事故应急排水等排水系统,各生产装置涉水工序和水污染环节采取回收循环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不外排。 (1)AHF装置的二氧化硅渣过滤废水回用于二级文丘里废气洗涤,水洗塔洗涤废水回用于二氧化硅硅渣过滤洗涤,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电子级氢氟酸装置的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水封废水送至工业级氢氟酸装置作为原料使用;光伏级氢氟酸装置的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水封及洗涤废水送至工业级氢氟酸装置作为原料使用;氟化(氢)铵装置的废气洗涤废水进入母液槽收集返回生产装置反应槽循环使用;二氧化硅装置的过滤机滤液回用于二氧化硅渣过滤洗涤或调浆,尾气洗涤塔废水回用于二氧化硅渣过滤洗涤或调浆;空压站/冷冻站的超纯水制备机组排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回用于二氧化硅渣过滤洗涤或调浆;各类废水均在其产生环节进行收集,污水管道全部采用明管收集输送(架空管廊),全部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生产装置区地面冲洗废水和化验室废水采用1个废水收集罐(容积(略)m3)收集,回用于二氧化硅渣过滤洗涤或调浆不外排。 (2)雨水系统采用明沟明管化布设,设有1个雨水井(容积6.8m3)和监控设施,在场地雨水少量情况下,回收作为生产用水,不外排;雨水较多时,初期雨水回收作为生产用水,待雨水井pH无异常后(后期),排入瓮福化工公司初期雨水池(有效容积(略)m3),终进入瓮福化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回用采用压力输送,管道架空敷设,无降雨时,雨水井保持清空状态。 (3)厂区内设1个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略)m3,排水系统设计能确保事故废水“自流进入”,设有切换阀门,事故废水经截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事故应急池为地下式钢混结构,池体内壁及池底做防渗和防腐处理,设置压力输送泵,污水管道架空敷设,正常保持空置状态。 (4)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瓮福化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报告书》,项目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要求,“明沟+明管”、架空管线,有可能产生高浓度废水的生产设施、收集池、循环池全部设置池中池或架空结构,便于日常巡检、泄漏排查与检修维护。 项目管道输送设置方式 (2)根据《报告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特点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略)-(略))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略)-(略)),结合现有地下水监测方案和监测井建设情况,确定S1马鞍山水点、S2光伏级氢氟酸成品灌装间区域监测井和S3工业级氢氟酸调配单元及光伏级氢氟酸生产装置区域监测井作为本项目技术改造后的跟踪监测点。其中,S1位于厂区南西侧上游,为地下水背景监测点;S2、S3位于厂区内,为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 (3)根据《报告书》,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和现有制定实施的土壤污染跟踪监测方案,确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布设8个监测点位。其中,厂区内布设4个,厂区外西侧、东侧各布设1个,西北侧砂锅厂和西南侧杨柳坪土壤敏感目标处各布设1个,监测频次为1次/年。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新增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泵类,采取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室外设备设置隔声罩或隔声箱、泵进出口软连接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对噪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略))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技术改造不新增固体废物产排污环节,不新增固体废物产生量。全厂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量。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经采取自行利用、委托利用、委托处置等治理措施,均已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1)废机油、化验产生的废试剂空瓶等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略)m2),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洗涤塔、收集池中污泥:(略) (3)破旧保温棉(硅酸铝纤维材质)、超纯水制备机组更换的废弃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RO膜、制氮机组更换的废吸附材料等属于第Ⅰ类工业固体废物,过滤布、废填料属于第Ⅱ类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按固废类别分区分类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略)m2),委托相应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4)二氧化硅渣:(略) (5)生活垃圾:(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