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略)〕(略)号)要求,我局计划遴选1家培训机构实施(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现将公开遴选(略)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培训机构提交报名资料:(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培训任务:(略)
3.项目资金:(略)
二、资格要求
1.培训机构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有农业培训资质,具备培育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包括:(略)
2.近两年存在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培育任务,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3.自愿在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全程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略)
1.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培训方案、项目预算表等。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及实拍图片)。
2.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培训资格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机构过往培训业绩、社会信用无不良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全套申报材料及报价函须统一密封后报送。
四、遴选办法
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综合评审讨论,从报名申报的各培训机构中择优确定1家承办单位。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略)年7月(略)日至7月(略)日,上午8:(略)
(二)报名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机关办公大楼(略)室 联系人:(略)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