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水利站:
你单位报送的《青神县整装推进青龙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拟在四川省青神县青神县青竹街道、高台镇、西龙镇、白果乡、罗波乡、瑞峰镇、汉阳镇建设,总投资(略).(略)万元,本项目包括4部分,分别为西山片区渠系建设工程、引水工程、重点小型灌区工程和重点山坪塘工程。其中西山片区渠系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为灌区渠系整治共计(略)条/(略).(略)km,主要为拆除土渠和衬砌重建,渠道防渗或更换管道等;整治进水闸室3座、节制闸室2座,整治斗农渠分水闸(略)座等灌排建筑物;新建巡渠道路5.(略)km,重建机耕桥9座,重建人行桥4座;新建量水堰设施(略)套;建设库房(略).8m2,新建灌区信息化系统5座等。引水工程建设内容为在青龙水库左岸库尾区新建1座提水泵站和引水明渠、埋设φ(略)×8mm有压钢管输水管线长度1.(略)km(其中,埋管段长1.(略)km、隧洞段长0.(略)km),输水管线末端经消力池消能后进入复兴水库右岸库尾。小型灌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略).(略)km渠道,建设0.(略)km管道,修复(略)座山坪塘,建设(略)座(略)立方米蓄水池和(略)座(略)立方米的蓄水池,维修3座提灌站,新建1座提灌站。重点山坪塘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为对(略)座重点山坪塘进行整治。项目取得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可研报告批复(青发改审批〔(略)〕(略)号)。
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生活污水由租用居民民房的现有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临时废水收集沟收集至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作为车辆冲洗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水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管理房配套旱厕处理,定期外运用于农田农肥。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粉尘防治措施。施工扬尘设置施工围挡、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冲洗轮胎、临时堆放使用防雨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等,施工开挖及回填时洒水作业等。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采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噪声设备午间夜间施工,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或销售处理,不能再次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指定弃渣场;土石方一般土石方用于扰动范围内低洼处回填,剥离表土用于后期迹地恢复,无弃方产生;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采取改进措施。
四、请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略)年7月(略)日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