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本项目经直接燃烧装置处理后的烘干废气和涂布废气、调配废气、危废库废气一同接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置由(略)米高的DA(略)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热风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略)米高的DA(略)排气筒排放。车间未被收集到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经预测,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浓度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不会出现超标现象。 (2)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本项目生活污水清运至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生产废水排放,不会对区域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负荷,污水处理厂尾水能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工程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桶、清洗废液、废有机溶剂、废过滤棉、废无尘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有废边角料、化粪池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滤芯、生活垃圾等,其中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滤芯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3类标准。 (5)地下水 在事故状态下,本项目污水管道的废水渗漏/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较小,仅影响到管道周边较小范围地下水水质而不会影响到区域地下水水质,不会影响到周边的村庄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6)风险 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分级响应和区域联防联控的应急机制。在切实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