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外国语学院:
报来《关于广西外国语学院五合校区二期第二地块项目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外国语学院配套设施,缓解学校教学、行政办公、住宿等基础设施面积不足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略)年本)的通知》(桂政发〔(略)〕(略)号)等文件规定,同意建设广西外国语学院五合校区二期第二地块项目。
二、项目单位:(略)
三、项目代码:(略)
四、项目建设地点:(略)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略)
(二)主要建设内容:(略)
六、项目总投资:(略)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项目环境保护方面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的有关要求执行。
八、本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项目业主属于民营企业。项目不使用财政性资金,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由项目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自行选择招投标方式。
九、如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略)%以上或减少(略)%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略)%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意见等相关手续。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略)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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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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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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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略)
审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略)年6月(略)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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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外国语学院五合校区二期第二地块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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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广西外国语学院五合校区二期第二地块项目申请报告》,广西外国语学院五合校区二期第二地块项目投产后,年电力消费量(略).(略)万千瓦时,折合(略).(略)吨标准煤(当量值)。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核准项目落实好国家节能审查要求的通知》(桂发改投资〔(略)〕(略)号)关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略)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略)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机关对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无需单独开展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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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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