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施工过程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期设置围挡,土方开挖时对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控制车速,减轻二次扬尘污染;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扬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车辆燃油机械尽量使用含硫率低的清洁柴油。 二、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 施工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暂存于施工现场设置的底部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运营期:(略) 打井过程洗井及抽水试验产生的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施工降尘和自然蒸发,底泥委托第三方无害化处理,废水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选用噪声和振动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期间,施工车辆选择合适时间、路线进行运输,出入地点应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优化施工工艺,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当运输车辆经过村庄居民点附近路段时,限速行驶,并禁鸣高音喇叭,应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标准要求。 运营期间,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减振垫、增加绿化带等有效减振隔声措施,风机区域和升压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相关功能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箱内,并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建筑垃圾其中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暂存于施工营地,定期由施工单位运送至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应满足《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略)—(略)),进行堆填利用。沉淀干化(自然晾干)后的泥浆底泥委托第三方无害化处理。定向钻穿越过程产生的泥浆沉淀干化处理;打井产生的沉淀池沉渣及钻孔泥浆用于场地平整土地。 运营期间,生活垃圾采用分类垃圾箱进行集中收集,收集后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投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废油、废油桶、废滤芯、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及箱式变电站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分别装至专用的储存桶中,暂存至升压站内占地面积约(略)m2的危险废物贮存点,然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定期检修更换回收。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略)-(略))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五、光影影响保护措施。通过风机偏航和变桨操作,采用降功率运行措施降低叶轮转速,减少叶轮光影的扫略速度等有效措施将风电机组的光影及闪烁对村落的影响降至小 六、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实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在工艺、设备、变压器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定期检查设备的密封性,确保运营过程不渗漏。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完备的应急防控体系和应急设施,主变和箱变分别设置相应容积的防渗事故油池,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 八、服务期满后将风机基础、风机等设施及设备全部拆除,妥善处置,并运走建筑垃圾以及设备,清理硬化地面,平整风机场地、场内道路等;对风机场地、场内道路覆土恢复土地资源和生态植被,并对土壤进行调查及监测。 九、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范围和施工作业面,减少占地面积并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依法保护当地野生动植物资源;风机叶片采用相应措施,减少鸟机碰撞的概率。严格执行耕作层表土单独剥离、苫盖及截排水沟设置要求,防止雨季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采用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及植被补植措施。优化集电线路走向,大限度避让林地,未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针对林地占用及树木砍伐需求,项目建设需严格遵循林业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略))《土地复垦条例》《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以及地方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审批流程。合理控制占地,减少占用黑土地面积,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对项目临时占用黑土地区域,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临时占地剥离的黑土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回覆。根据剥离区地质地貌、剥离厚度及未来表土利用方向等方面,选择合适工艺进行表土剥离,土壤剥离方式妥善保存黑土表土,将黑土表土单独堆放,并加盖防尘网。等严格按照《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